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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644682 发表于 2008-3-13 00:22

庆奥运水大2008体育大联赛-游泳赛

一、   活动简介
本次“大学生游泳比赛”以“喜迎奥运,全民游泳”为主题思想,本着“我游泳我健康,我游泳我美丽”的阳光体育时尚理念,让我们的广大同学释放激情,参与到游泳运动中来。并在比赛过程中进行游泳知识,救生常识的宣传教育,从而达到推广普及游泳运动的目标。
二、活动目的
本次游泳比赛以08奥运为契机大力推广阳光体育的健康理念。游泳比赛有着极强的娱乐性和参与性。通过这种合理可行并且生动有趣的互动活动方式,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表现自我、挑战自我的机会,从而推广普及游泳运动。
三、活动内容
1、活动举办方
主办:上海水产大学体育部/上海水产大学自游自在游泳社
承办:上海水产大学自游自在游泳社
2、活动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08年4月1日
地点:上海市南汇区游泳馆
3、活动对象
此次活动面向广大的青年大学生。
4、活动形式
本次活动采用同学自愿报名参加此次比赛,分别以蛙泳,自由泳,接力赛等形式进行比赛。
5、活动奖项安排
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获胜者将获得此次活动的荣誉证书和奖品。
四、竞赛组别与项目:男、女组项目相同
50米自由泳、100米自由泳;50米蛙泳、100米蛙泳、
4×50米自由泳接力(男女不限)。
五、运动员资格:
(一)参赛者条件
参赛者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(含民办高校)在籍在读的学生(包括本科、专科、研究生)。
(二)参赛者须品德良好,文化学习成绩及格,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。
(三)下列对象不能参加本项赛事
1、高考体育特长生。
2、在体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、国家体育总局各单项协会、本市各单项体育协会办理注册手续的运动员。
六、报名办法:
(一)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。
报名时间:3月18日~3月20日
报名地点:图书馆门前 各学院办公室
(二)如自由组队每队报队长或领队一名参加接力赛
七、竞赛办法:
本次比赛直接进行总决赛(不举行第二阶段比赛)。
八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:
(一)各单项录取前3名。成绩相同名次并列,无下一名次。
九、申诉和纪律:
(一)执行《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规定》和本竞赛规程总则的规定,凡有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、无故罢赛、殴斗滋事等违背体育道德和违反竞赛纪律规定者,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。对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,并通报学校。
(二)所有申诉须在争议发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出,过时不予受理。
十、未尽事宜由大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、说明或另行补充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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